2026年6月10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临床研究伦理联盟大会在上海隆重举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副司长刘桂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以及科教处负责人、首批主审机构代表、伦理审查专家、生物医药企业代表等150余人出席大会。大会正式发布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临床研究伦理联盟首批主审伦理审查委员会名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临床研究伦理联盟专家库名单》,我院伦理委员会被授予首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临床研究伦理协作审查主审伦理审查委员会,伦理办公室主任刘小玲获选伦理联盟专家。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副司长刘桂生在致辞中强调,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最活跃的区域之一,伦理审查互认机制的落地是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实践。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临床研究伦理联盟由长三角三省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牵头协调,在省(市)专家伦理委员会的专业指导下组建而成。联盟倡议长三角地区医疗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建立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协作审查机制并逐步实现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推动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的一致性和及时性,在维护研究参与者利益的前提下提高伦理审查质量和效率。

大会公布了来自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的26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临床研究伦理联盟专家库名单。三省一市共59家医疗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被认定为首批主审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这些机构将承担多中心临床研究的伦理审查主审职责,牵头区域内协作审查工作。大会介绍了联盟制度文件及办公室组建情况,解读了长三角伦理互认机制与实施路径。三省一市四地代表分别分享了各自在伦理审查领域的创新实践。
本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长三角地区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协作机制正式落地运行。联盟将持续完善标准体系、优化信息平台、加强能力培训,推动长三角区域伦理审查同质化、高效化,为全国伦理治理一体化发展提供“长三角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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