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学研究- 医学伦理- 科研项目伦理审查申请指南

科研项目伦理审查申请指南

浏览次数:8619 发布日期:2025-04-11

(版本号:8.0;版本日期:202547日)


为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管理保护研究参与者的权益和安全,促进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规范开展,根据《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硏究管理办法等法规及部门规章制订本指南。

研究者根据不同伦理审查类别的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提交伦理审查。纸质版材料无需递交伦理办公室,请研究者自行保存,以备今后接受检查。各审查类别申请指南和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一、伦理审查范围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是指以人为受试者或者使用人(统称研究参与者)的生物样本、信息数据(包括健康记录、行为等)开展的以下研究活动:

(一)采用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中医药学等方法对人的生殖、生长、发育、衰老等进行研究的活动;

(二)采用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中医药学、心理学等方法对人的生理、心理行为、病理现象、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以及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等进行研究的活动;

(三)采用新技术或者新产品在人体上进行试验研究的活动;

(四)采用流行病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法收集、记录、使用、报告或者储存有关人的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问题的生物样本、信息数据(包括健康记录、行为等)等科学研究资料的活动。

 

二、伦理审查决定

伦理委员会可以对审查的研究作出“同意”、“修改后同意”、“不同意”、“暂停或终止研究”的决定。只有审查决定为“同意”时,方可开展研究。


三、伦理审查类别

1. 初始审查(详见初始审查伦理申请指南免除伦理审查申请指南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在研究开展前,首次向伦理委员会提交审查申请。

2. 复审详见复审伦理申请指南

根据伦理意见通知函(否定性意见),对项目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后,提交复审,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如果对伦理审查意见有异议,也可通过复审申请提出不同的意见。

3. 修正案审查详见修正案审查伦理申请指南

研究过程中若对临床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以及提供给受试者的其他书面资料修改,及变更主要研究者,应当提交修正案申请,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4. 年度/定期跟踪审查详见年度/定期审查伦理申请指南

按照伦理审查意见所要求的跟踪审查频率在每年5月或者10月提交年度/定期跟踪审查申请。

5. 结题审查详见结题审查伦理申请指南

(本中心)研究完成后,研究者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研究结题报告

6. 暂停终止研究审查详见暂停终止研究审查伦理申请指南

研究者提前终止或暂停临床研究,应当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7. 违背/偏离方案审查详见违背/偏离方案审查伦理申请指南

研究开展过程中出现与方案偏离或违背的情形,应每一季度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如是增加受试者风险或者显著影响临床研究实施的偏离方案,应每月报告。

8. 安全性审查详见安全性审查伦理申请指南

包括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 Adverse Even,SAE)审查及其他潜在的严重安全性风险信息的报告。

9. 文件备案详见文件备案伦理申请指南

除法规要求须递交伦理审查的文件外,其他文件可备案。

 

 

伦理办公室联系人按医院官网公布的科室划分

王丽虹:肿瘤外科其他学科平台科室行政科室;

金晓春肿瘤内科放射治疗科护理部

联系电话:0571-88122564  电子邮箱:ec@zjcc.org.cn  

联系地址:浙江省肿瘤医院科研教学楼603

 


科研项目伦理审查流程:


图片1(1).png

科研项目伦理审查申请指南(V8.0,2025.4.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