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价服务采购相关要求
一、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二、采购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9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价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次采购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
四、设计周期:签订合同起15日历天
五、供应商议价文件的组成
议价文件应由:包含报价文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格式进行编
制)、资信文件(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附件1。
六、设计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正式纸质施工蓝图八套。
(2)工程彩色文本3套(含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至少3个角度的效果图)
七、议价采购要求:
参与议价的供应商将第五条要求的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于议价时间前密封递交至本次浙江省肿瘤医院总务科,逾期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议价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浙江省肿瘤医院行政楼415室
评审时间:2019年3月18日 上午9:00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浙江省肿瘤医院行政楼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8122528
联 系 人:叶先生
九、对设计人的要求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国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现行国家工程强制性规范和行业以及省、市等地方性技术标准、规定。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与主体建筑使用年限相同。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二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附件1下载链接:/Upload/editimages/file/20190311/20190311024740_35216.docx
Copyright © 2022 浙江省肿瘤医院 ALL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1008795号技术支持:新慧医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