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调整通知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浙医保发〔2025〕24号、浙医保发〔2025〕25号文件(详见附件)精神,对于文件中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我院将于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医保物价部
2025年10月8日
浙医保发〔2025〕25号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首轮动态调整方案的通知.pdf
浙医保发〔2025〕24号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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