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需门诊诊查费项目价格调整的公示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对特需门诊诊查费项目价格调整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5月6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止,我院接受公众以来电、信函等方式监督。
联系人:樊美凤
电话:0571-8812221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
附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码 | 项目内涵 | 现行价格 | 调整价格 |
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33A0003 | 专门划出特定区域开展特需专家门诊服务,由医院符合准入条件的专家承担业务,采取患者自选医师、预约制的形式并实行引导就医。 | 100元/次 | 120元/次 |
资深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33A0003 | 专门划出特定区域开展资深特需专家门诊服务,由医院符合准入条件的资深特需专家承担业务,采取患者自选医师、预约制的形式并实行引导就医。
| 180元/次 | 2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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