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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肿瘤医院关于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卫发〔2019〕24号)文件要求,我院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已按规定至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现将本院已完成备案并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公开如下:

类型

技术名称

国家限制类技术

肿瘤消融技术

国家限制类技术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

国家限制类技术

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

国家限制类技术

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

省级限制类技术

人工关节置换技术

                医务部

                20229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