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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门诊特需服务收费项目的公示

根据原浙江省物价局、原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我院对门诊特需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515-2024528日(10个工作日),我院接受公众以来电、信函等方式监督。

联系人:樊美凤

电话:0571-8812221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

附件: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收费标准

33A0003

门诊特需服务(≤4小时)

实现日间治疗患者的优质化服务。价格涵盖:一患一舱,配可自由调节的患者座椅,提供陪护座椅、免费无线网络、充电口、报刊、音乐、边桌、杯托、一键呼叫等设施,护士定期巡视,提供细致及时的医护服务。

200元/次

33A0003

门诊特需服务(>4小时)加收

实现日间治疗患者的优质化服务。价格涵盖:一患一舱,配可自由调节的患者座椅,提供陪护座椅、免费无线网络、充电口、报刊、音乐、边桌、杯托、一键呼叫等设施,护士定期巡视,提供细致及时的医护服务。

10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