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省普法办《关于印发
一、重点学习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卫生健康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
二、参加人员和时间
参加人员:全院职工。
时间:2023年12月全月。
三、其他事项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相应的普法学习宣传活动,为全省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省卫生健康委依托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健康普法”专栏,组织开展全省网络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具体操作见附件。
附件:1.“健康普法”专栏操作方法说明
2.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三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普办〔2023〕13号)
党政办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
“健康普法”专栏操作方法说明
1.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云学苑”→“健康普法”,按提示完成报名并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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